主 禮:洪耀森牧師
證 道:作耶穌的門徒
聖 經:路加福音14章25~35節
25.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。他轉過來對他們說:
26.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(愛我勝過愛:原文是恨)自己的父
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27.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28.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,不先坐下算計花費,能蓋成不能呢?
29.恐怕安了地基,不能成功,看見的人都笑話他,說:
30.這個人開了工,卻不能完工。
31.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,豈不先坐下酌量,能用一萬兵去敵那
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?
32.若是不能,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,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。
33.這樣,你們無論什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34.鹽本是好的;鹽若失了味,可用什麼叫他再鹹呢?
35.或用在田裡,或堆在糞裡,都不合式,只好丟在外面。有耳可聽的,
就應當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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