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 經:馬太18章 21-35節│ 撒(上)17章 41-49節
21.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
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
22.耶穌說:我對你說,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23.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。
24.才算的時候,有人帶了一個欠一千萬銀子的來。
25.因為他沒有什麼償還之物,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兒女,並一切所有
的都賣了償還。
26.那僕人就俯伏拜他,說:主啊,寬容我,將來我都要還清。
27.那僕人的主人就動了慈心,把他釋放了,並且免了他的債。
28.那僕人出來,遇見他的一個同伴欠他十兩銀子,便揪著他,掐住他的
喉嚨,說:你把所欠的還我!
29.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,說:寬容我吧,將來我必還清。
30.他不肯,竟去把他下在監裡,等他還了所欠的債。
31.眾同伴看見他所做的事就甚憂愁,去把這事都告訴了主人。
32.於是主人叫了他來,對他說:你這惡奴才!你央求我,我就把你所欠
的都免了,
33.你不應當憐恤你的同伴,像我憐恤你嗎?
34.主人就大怒,把他交給掌刑的,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。
35.你們各人若不從心裡饒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這樣待你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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